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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200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注發[2004]3號
瀏覽次數:987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建委)、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200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 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4]2號)文精神,2004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考試定于6月12日-15日舉行,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定于6月12日、13日舉行。為做 好我省200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辦法
2004年度全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
凡在廣東省參加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均須經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 ”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ㄒ唬熬W上報名”時間: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為:2004年3月8日上午9時起至2004年3月26日17時止。
在上述時間區間內,考生可登錄“廣東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DKSZX.com.cn)或“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網 址:http:/www.GDZCZX.com),進入我省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 名系統24小時不間斷接受考生預報名。
?。ǘ皥竺_認”時間:
全省“報名確認”的截止時間為:2004年3月26日。
1、省直報名點定于2004年3月22日至26日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省直和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或單位持規定的“報考材料”到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地點:廣州市華樂路53號14樓,電話:020-83754260。
2、各市受理“報名確認”的時間、地點由各市決定后公布,但必須于2004年3月26日前完成報名工作。各市報名點配備1-3臺能上網的電腦,為考生提供網上報名、預訂考試用書等服務。
?。ㄈ﹫罂紬l件見附件1、2;網上報名兩個步驟的具體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報送要求見附件3。
二、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安排
類 別 |
考試日期 |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一級注冊建筑 |
6月12日 |
8∶00-11∶30 |
建筑設計(知識題) |
13∶30-15∶30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 | ||
16∶00-18∶00 |
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
6月13日 |
8∶00-11∶30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
13∶30-17∶30 |
建筑結構 | ||
6月14日 |
8∶00-10∶30 |
建筑材料與構造 | |
12∶30-18∶30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
6月15日 |
8∶00-10∶30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
12∶30-17∶30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
二級注冊建筑 |
6月12日 |
8∶00-11∶30 |
建筑結構與設備 |
13∶30-17∶00 |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
6月13日 |
8∶00-11∶00 |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 |
12∶30-18∶30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說明:
1、根據已修訂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從2003年起,對考試科目調整如下:
(1)原科目“設計前期工作”和“場地設計(知識題)”現合并為“設計前期與場 地設 計”一個科目。原第一科目“設計前期工作”通過的考生,僅需考第46-90題;原第二科目 “場地設計(知識題)”通過的考生,僅需考第1-45題;未通過的“設計前期工作”和“場 地設計(知識題)”考生,需考“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第1-90題。
(2)原科目“建筑設計與表達(作圖題)”拆分成“建筑方案設計”與“建筑技術 設計”兩個科目,凡未報考或未通過原科目“建筑設計與表達(作圖題)”的考生,都需報 考“建筑方案設計”與“建筑技術設計”兩個科目。
2、根據已修訂的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對考試科目調整如下:原科目“建筑設計 與表達(作圖題)”拆分成“場地與建筑設計”與“建筑構造與詳圖”兩個科目,凡未報考 或未通過原科目“建筑設計與表達(作圖題)”的考生,都需報考“場地與建筑設計”與“ 建筑構造與詳圖”兩個科目。
三、考試方式、考場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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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的題型分知識題(選擇題)和作圖題兩類。知識題須在答 題卡上作答;作圖題須在試卷上作答,除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作圖題科目《建筑構造與詳 圖》每人配發1張2號草圖紙外,其它所有作圖題科目均每人配發2張2號草圖紙。有關考試注 意事項見附件4。
?。ǘ┛紙鲈O置
考場設在廣州,詳細地址將在考生的《準考證》上標明。
四、 其他事項
(一)準考證的獲取。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從網上下載及打印準考證并持 準考證及身份證赴考,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計委批準的收費標準,2004年申報一級、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費《知識題》每科70元,《作圖題》每科130元。開戶銀行:中國農業 銀行廣州市華樂路辦事處,帳號:44-037301040004136。
(三)報名結束后,各報名點整理報考材料,填寫《200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考試報考情況匯總表》(附件7),將匯總表及報考材料一并于2004年3月26日前送達省建設 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 試各科目合格有效期五年,從1998年起連續五年累計未獲全部科目合格人員,1998年考試合 格科目自動失效,今年可繼續報考;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有效期二年,2001 年起連續兩年累計未獲全部科目合格人員,2001年考試合格科目自動失效,今年可繼續報考 。
(五) 考試用書、考試大綱在報名時一并預訂,有關考試前的培訓工作,由省建 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另文通知??忌嗫稍凇皬V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 (網址: http:/www.GDZCZX.com)查詢。
附件1:2004年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附件2:2004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附件3:200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附件4:200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心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
2004年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可申報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專業 |
學歷或學位 |
學 歷 或 學 位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 |
建筑學、建筑設計 |
本科及以上專 |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 |
2年 |
2002年 |
建筑學學士 |
3年 |
2001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5年 |
1999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1997年 | ||
???SPAN lang=EN-US> |
三年制畢業 |
9年 |
1995年 | |
二年制畢業 |
10年 |
1994年 | ||
城市規劃、城鄉規劃、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風景 |
本科及以上專業 |
工學博士畢業 |
2年 |
2002年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6年 |
1998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1997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1996年 | ||
???SPAN lang=EN-US> |
三年制畢業 |
10年 |
1994年 | |
二年制畢業 |
11年 |
1993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及以上專業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7年 |
1997年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1996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9年 |
1995年 |
2、不具備規定學歷新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例 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 ,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 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附件2:
2004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具備以下條件的人員可申報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
專業 |
學 歷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 年限 | |
中專(不含職業中專)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5年 |
1999年 |
建筑學(建筑設計技術)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7年 |
1997年 | |
相近專業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8年 |
1996年 | |
相近專業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10年 |
1994年 | |
建筑(建筑設計技術 )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 業 |
8年 |
1996年 | |
相近專業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 業 |
10年 |
1994年 | |
大 專 |
建筑(建筑設計) |
畢業 |
3年 |
2001年 |
相近專業 |
畢業 |
4年 |
2000年 | |
本科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2年 |
2002年 |
相近專業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3年 |
2001年 |
注“相近專業”:
中專為建筑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村鎮建設;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 筑裝飾技術、房屋建筑工程;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筑工程。
2、不具備規定學歷,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 年(含3年)以上者。
?。?)從事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3年以上,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 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者。
?。?)從事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3年以上,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 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附件3:
200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報名程序
1、在網上完成預報名
任何地方(國內外)打開聯接互聯網的計算機→尋找到http:/www.GDKSZX.com.cn(廣東 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網站)或http:/www.GDZCZX.com(廣東省建設執業資 格注冊中心網站 →點擊進入“網上報名”→跟隨“指引”閱讀并確認“網上報名協議”→填寫“網上報名信 息錄入表”等服務項目→選擇“打印報名表”,打印出《2004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 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一份)→《報名表》貼上相片→ 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以上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試機構的指導幫助下完成)。
2、到報名點完成“報名確認”
?。ㄒ韵掠煽忌蚩忌鷨挝慌c考試機構共同完成)。
①個人報名??忌帧秷竺怼泛推渌幎ㄒ蟮膱竺牧稀街付ǖ膱竺c辦理“報名 確認”手續和交納考務費→完成報名。
②單位集體報名。單位收集、審核考生報名材料→按省專業資格考試中心規定的數據庫模 式進行數據錄入、整理→打印《報名表》→將報名表及相關個人證明資料集中→到指定的報 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和交納考務費→完成報名。
3、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必前往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在考試前的20天,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打 印準考證。
二、報考材料要求
?。ㄒ唬┬聢竺麉⒓幼越ㄖ焾虡I資格考試人員,須填寫《報名表》一份,提交身份證、學 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業績證明材料(不具備學歷者)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原件驗 證后退回,交一份復印件,復印件應加蓋驗印公章,并由驗證人簽名。續考人員只需填寫 《報名表》一式一份和提交前一年考試的準考證(原件或復印件)。
(二)交本人近期大一寸黑白或彩色同版免冠照片二張(含貼在報名表上的相片,相片背后 用鈍口鉛筆寫上工作單位、姓名)。
所有附件材料須用A4紙復印。
附件4:
200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參加知識題考試:
?。ㄒ唬┛忌仨殧y帶2B鉛筆和橡皮參加考試。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結構》科目考試的 考生,還必須攜帶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二)在答題前,考生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定的欄目內;將 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 、考號等信息的作為違紀卷,不予評分。
?。ㄈ┌搭}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 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參加作圖題考試:
?。ㄒ唬┛忌仨殧y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作圖題考試:計算器、三角板一套、丁字尺、比例 尺、建筑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釘書器、刀片(刮圖用)。
?。ǘ┰诖痤}前,考生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名卡規定的欄目內。參 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須將姓名、科目代 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考號等信息 的作為違紀卷,不予評分。
?。ㄈ┳鲌D題必須按規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制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 擦去。除某些細部線條外,主要線條不得徒手繪制。不得用彩色筆、鉛筆或圓珠筆制圖,不 得將考場為考生配發的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也不允許考生在試卷上做與考題作答無 關的標記,否則按無效卷處理,不予評分。
(四)考生可將試卷拆開以便作答,試卷答完后應重新按照試卷頁碼編號順序用釘書機裝訂 成冊,釘書釘應均勻地釘在圖紙左側距邊緣15mm處。作圖題考試結束后,考生將填好的名卡 放回卡袋中,由監考人員密封。監考人員和考生應當面確認裝訂試卷并密封名卡。
?。ㄎ澹┮患壸越ㄖ煛督ㄖ夹g設計》和《場地設計》作圖題考試中有作圖選擇題,《建 筑技術設計》第一、四題的部分考試內容和第二、三題的全部考試內容以作圖選擇題的形式 列于第一頁上,《場地設計》第一~四題的主要考試內容也以作圖選擇題的形式列于各題的 任務要求中。參加此部分作圖題考試時,考生除完成作圖任務外,還必須在試卷上完成選擇 題的作答,并同時完成填涂答題卡的任務,若漏作答其中一項,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 每一個選擇題只能選擇一個正確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試卷上對作圖選擇題所選的答案與答題 卡所填涂答案必須一致。
在填涂答題卡時,須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試卷上選擇題的作答可選用鉛筆。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