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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舊資質證書使用效力問題的通知汕府建通[2004] 56號
瀏覽次數:1155各區縣建設局,高新區、保稅區建設局,各勘察設計企業:
現將省建設廳《轉發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舊資質證書使用效力問題的通知》(粵建設函 [2004]188 號)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 2004 年 5 月 1 日起 ,舊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橫版,證書編號為七位)一律失效,停止使用。
二、仍持有舊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請于 5 月 18 日前 將舊資質證書上交市建設局設計城建科。
附件1:粵建設函〔2004〕188號
附件2:建辦市[2004]18號
汕頭市建設局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