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關于檢查流動人口計生綜合治理工作會議貫徹情況和開展流動人口清查驗證活動的通知汕府建通 [2004] 59號
瀏覽次數:1367各區縣建設局,建設系統各單位,市直建筑施工、燃氣企業:
根據市建設局今年 4 月 13 日流動人口計生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精神和市計生領導小組關于統一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清查驗證活動的通知,市建設局定于近期對各區縣建設局、建設系統各單位、市直建筑施工、燃氣企業貫徹落實 4 月 13 日 會議的情況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ㄒ唬┞鋵嵷熑沃魄闆r。所有建筑施工、燃氣企業的法人代表與項目經理、燃氣銷售站(點)負責人,項目經理與班組長是否已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ǘ┝鲃尤丝谟g婦女建檔立冊情況。建筑施工、燃氣企業對所招(雇)用流動人口育齡婦女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省外流入)和《計劃生育服務證》(省內流入)情況和建立《建設系統雇用流動育齡婦女名冊》的情況。
?。ㄈ┙⒘鲃右鸦橛g婦女查環查孕情況。所有企業是否建立流動已婚育齡婦女查環查孕制度,是否存在容留計劃外懷孕和違反計劃生育人員問題;是否主動接受屬地區、街道、居委會的計生管理。
二、檢查步驟:
這次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現在至 5 月 22 日 。各單位進行自查,自查情況報告連同報表《 2004 年廣東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清查驗證活動統計表》于 5 月 25 日前 上報,市直企業報市建設局安監總站,區縣屬企業報區縣建設局。
第二階段: 5 月 25 日 至 5 月 29 日 。市建設局組織檢查組進行隨機抽查,檢查結果在全系統進行通報。對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并按處罰規定給予處罰。
第三階段: 6 月 1 日 至 6 月 10 日 。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接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的檢查。
各單位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按會議要求逐項抓落實,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確保本系統流動人口計生綜合治理和清查驗證工作不拖全市后腿。
汕頭市建設局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