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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市公安消防局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汕府建通[2004]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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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消防局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汕府辦[2004]107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轉發市公安消防局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汕府辦[2004]10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關于認真貫徹實施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市公安消防局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今年以來,全國各地相繼發生多起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此高度重視,并就加強消防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單位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此,經國務院同意,公安部、監察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隨后,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若干意見》。為認真貫徹實施好《若干意見》,全面推動我市消防工作深入發展,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制定下發《若干意見》的重要意義。
《若干意見》是在總結近年來消防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消防工作的現實需要,系統、全面明確單位、部門和政府消防安全責任制的重要規范性文件,對解決長期以來一些地方存在的消防工作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工作難以落實等問題將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也為追究火災事故的責任提供了依據,特別是對于推動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預防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也將發揮重要作用。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充分認識制定下發《若干意見》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做好新時期消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推動貫徹實施《若干意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緊緊抓住這一推動消防事業發展的有利時機,針對本地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制定加強消防工作的具體措施,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認真組織學習和廣泛宣傳《若干意見》。
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和全面掌握《若干意見》精神,各區縣政府及消防聯席會議對《若干意見》進行專題學習,尤其是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對《若干意見》規定的政府消防工作職責要做到牢記在心、根植于腦。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在學習領會《若干意見》精神的基礎上,大力抓好本系統、本行業的宣傳和貫徹《若干意見》工作,并將《若干意見》納入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專兼職防火人員消防安全培訓的內容,使單位員工都了解《若干意見》對責任制的基本要求。同時,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公眾媒體,以多種形式宣傳《若干意見》,營造一個全社會學習、宣傳和落實《若干意見》的濃厚氛圍,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使各級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單位以及廣大群眾掌握、了解《若干意見》的內容,進一步樹立消防安全主體意識,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切實增強做好消防工作的責任感,自覺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為貫徹實施《若干意見》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各級政府要積極履行消防工作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應認真履行《若干意見》法定的消防工作職責,把消防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納入政府任期目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逐級簽訂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并確保消防經費的落實。各區縣要加強完善消防聯席會議制度,確保每季度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本地區消防規劃編制和實施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社會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消防隊伍發展、消防經費投入、消防宣傳教育、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重特大火災事故查處等有關問題。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查、考評、獎懲機制,上級政府應定期考核下級政府落實消防工作情況,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應進行專項督查。市政府擬于年底對區縣落實消防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評。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汕頭市消防工作“十五”計劃》,加大消防規劃的落實力度,抓緊解決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欠賬”問題。澄海、潮陽、潮南、南澳要結合行政區劃調整后的總體規劃要求,同步編制消防規劃。各地要抓住當前全市部分鎮區調整和修編中心鎮總體規劃的有利時機,積極開展中心鎮(重點鎮)的消防規劃編制工作,中心鎮(重點鎮)消防規劃編制應與總體規劃同步落實,消防規劃編制可作為總體規劃編制的一個方面內容,不強調單列編制。年底,全市已編制總體規劃的中心鎮(重點鎮)要100%完成消防規劃的編制工作。各地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情況進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數,提出解決“欠賬”的具體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實。各級城建部門應盡快對全市消火栓建設情況進行一次普查摸底,查清缺口,制定建設計劃,并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到今年底,市區市政消火栓應全部達到應建標準,澄海、潮陽、潮南、南澳的市政消火栓應達到應建標準的90%。一時無法解決市政消防供水的地區,應盡快建設消防水池。
各地要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要采取“政府財政支持一點,當地鎮政府出一點,群眾企業捐一點”的模式,推動全市建制鎮于2005年底前均建立地方專職消防隊。各地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專、兼職消防隊的領導,公安消防機構要加強對專、兼職消防隊的業務指導。生產規模大、火災危險性大的企業,以及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要建立本單位專職消防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居委會、村委會要大力發展義務消防組織,配備基本滅火裝備,定期組織訓練,充分發揮這支隊伍撲救初期火災的作用。
各地要認真貫徹中央宣傳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關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進一步加強消防輿論監督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45號),積極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我市各新聞媒體要建立固定欄目宣傳消防工作和消防知識,每周均要有專門版面、時段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和其他火災警示宣傳,并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及時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公布消防執法情況;教育、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市公安消防機構應加強消防教育培訓基地的建設,積極做好消防站定期向社會開放工作,宣傳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能;工廠、學校、街道、社區要經常開展富有成效的消防宣傳活動,各級工會、婦聯、共青團以及消防協會等團體應在組織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中發揮積極作用。
各地要切實加強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火災,所在區縣政府或市直單位要向市人民政府做出 書面檢查;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火災,區縣政府和市直單位分管領導必須到市政府接受問責。屬于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還要按照國務院302號令、省政府80號令進行責任追究。
四、政府各部門要明確職責,并切實發揮職能作用。
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在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的同時,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年度工作計劃應有消防安全管理內容,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并定期向政府匯報本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工作情況。要針對所管轄單位和行業存在的火災隱患,積極研究對策并落實整改。
公安消防機構要主動當好政府參謀,科學指導全社會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預防、消防科普等活動,加強消防監督和消防隊伍建設,努力提高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能力,督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在新城開發、舊城改造及經濟開發區和社區建設中,應同步制定、修訂和實施消防規劃;市政工程部門負責市政消火栓的安裝和維護保養,建設主管部門要與公安消防機構共同把好建筑防火設計、審核和驗收關。計劃、財政、建設主管部門應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配備等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監察部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消防安全職責,保證消防工作政令暢通,嚴肅查處消防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科技部門應大力支持消防科技開發和應用;經貿、工商、文化、安監等部門應加強與公安消防機構的溝通、協調,做出行政許可應依法考量消防安全條件。
五、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將貫徹落實《若干意見》和本通知精神的情況,于2004年12月31日前書面報告市政府,同時抄送市公安消防局。
(此件在《汕頭市人民政府公報》刊發,不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