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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統計違法亂紀行為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的通知》
瀏覽次數:2719粵建計函〔2010〕331號
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行政主管部門,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統計法和統計違法亂紀行為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的通知》(建辦計函〔2010〕49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做好我省建設系統《統計法》和《統計違法亂紀行為處分規定》(下稱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廳成立由杜挺副廳長任組長、監察室、計劃財務處、省建設信息中心領導任副組長,廳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計法》和《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計劃財務處。各地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區大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保障大檢查工作順利完成。
二、嚴格按照《通知》規定的檢查對象和內容開展自查。
一是自查統計違法行為及其查處情況。重點檢查2008年以來是否存在下列統計違法行為:1、偽造、篡改統計資料;2、對本地區發生的嚴重統計違法行為失察;3、未經批準擅自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或變更統計調查制度內容;4、違法公布統計資料,違法泄露統計調查對象資料;5、提供不真實或不完整的統計資料;6、拒絕提供政府統計調查所需資料等等。
二是自查統計工作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重點檢查依法領導統計工作及統計機構設置和人員的配備情況。
通過自查,發現并糾正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及措施。自查工作7月底結束。
三、抽查工作。我廳將于8月下旬組織檢查組對2-4個地級市進行抽查,檢查重點是住房公積金本期末其他貸款余額、市政公用設施統計等重點指標和統計機構、人員的設置情況等等。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按《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區的抽查工作。
四、認真做好統計執法大檢查總結工作。各地于9月10日前將統計執法大檢查總結報告報廳統計執法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計劃財務處)。
附件1: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計法》和《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附件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統計法和統計違法亂紀行為處分規定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的通知》(建辦計函〔2010〕496號)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計法》和《處分規定》
貫徹執行情況大檢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 長:杜 挺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副組長:劉洪濤 紀檢監察室主任
張 平 計劃財務處處長
李健明 省建設信息中心主任
成 員:余云樞 住房公積金監管處處長
陳輔淳 城市建設處副處長
劉瑞萍 房地產市場監管處副處長
劉耿輝 建筑市場監管處副處長
陳必暖 住房保障處副處長
李小明 計劃財務處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