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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實施方案,大力發展配裝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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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動汕頭市裝配式建筑發展,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近日,我市制定《汕頭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方案》(下文簡稱《方案》),經第十四屆55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方案》提出,到2020年末,實現中心城區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其他地區達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30%以上,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到2025年末,實現中心城區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其他地區達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50%以上,進一步健全裝配式建筑發展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基本形成以市場為主導的良好工作局面。
《方案》還提出了編制發展專項規劃、推動生產基地建設、創新建筑實施方式、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加快培育產業隊伍等工作任務;提出落實用地保障、加強財稅扶持、加大金融支持、保障運輸暢通等政策支持。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方案》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和裝配式建筑開發項目給予綜合金融支持;對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消費者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并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貸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傾斜;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具體比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資金情況確定。
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方案》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和裝配式建筑開發項目給予綜合金融支持;對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消費者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并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貸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傾斜;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具體比例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資金情況確定。
加強財稅扶持方面,《方案》提出,結合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對裝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將符合條件的部品部件生產項目推薦納入省級產業園產業共建項目庫,爭取省級產業園產業共建專項資金支持。將裝配式建筑產業納入招商引資重點行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裝配式建筑相關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對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本消息來自汕頭橄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