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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市涉及建筑工地、混凝攪拌站的運輸車受到創文辦或相關部門通報的有關單位、責任人將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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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領導指示精神及市創文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為提升我市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切實扭轉相關車輛屢抓屢犯、違章現象突出的局面,4月14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重申做好建筑工地安全文明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區縣(功能區)住房城鄉主管部門、市安監總站要加強對所屬各在建建筑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的監管,督促所屬各在建工地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施工運輸安全文明管理。各施工企業不得使用或雇用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建筑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許可證》的運輸車輛,杜絕無證、超高、超載、污染的運輸車輛進出專業場地;工程項目開工前,應簽署《汕頭市建筑施工運輸安全責任書》、《汕頭市建筑施工運輸安全管理承諾書》。

通知強調,建設單位及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加強項目施工運輸車的管理,將總承包、分包單位遵守泥頭車雇用及運輸安全管理規定作為合同義務寫入合同條款,并作為履約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違反有關運輸管理約定的,應當追究其違約責任。監理企業應當督促施工企業核查運輸車合法證件,督促施工企業杜絕無證、超高、超載、污染的運輸車輛進出施工工地。

從即日起,涉及建筑工地、混凝攪拌站的運輸車受到創文辦或相關部門通報的,將依據《建筑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E12條款將有關單位、責任人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