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本地新聞
本地新聞
7月1日起 我市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額 最高為2300.76元
瀏覽次數:2148
6月10日,汕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二〇二〇年度汕頭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額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根據國家三部委《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及《汕頭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汕房金管〔2018〕3號)的規定,按照市統計局提供的2019年度我市(含區縣)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391.00元的數據,確定我市(含區縣)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職工最高繳存基數為19173.00元(我市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6391.00元×3),職工個人繳存和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各為2300.76元(最高繳存基數×最高繳存比例,即19173.00元×12%)。
本信息來自汕頭橄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