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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汕頭市金平區梅溪河西岸智慧特色產業園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項目(一期)第一批項目施工監理
問題1 |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企業信譽“投標人截至2023年被國家稅務局評為“A級納稅人”的稱號,連續兩年至三年的得2分,連續四年至五年的得4分,連續六年(或以上)的得6分。”的得分項,首次被評為A級納稅人的企業需為成立3年以上企業,以及連續六年以上才能獲得6分,即該企業需要成立9年以上,存在違反《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四)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規定的情形。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企業榮譽“3.投標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監理的項目獲得過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頒發的智慧工地獎項,每個得 1.5 分,最高得 6 分。”的得分項中,在廣東省等許多省份未查詢到有頒發“智慧工地獎項”,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情形。 |
回答 | 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評分標準已做調整,詳細內容請查看新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