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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改“河浦街道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已公布的
答疑內容的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9年8月22日發布的“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粵建市〔2019〕153號)”現將本項目已公布的答疑內容做出如下修改:本項目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更改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須在該企業注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同時擔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廣東省外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且須在該企業注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且未同時擔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聯合體投標,須為施工單位在職職工)。遞交標書及開標評標日期不予以延長。
特此通知。
招標人:汕頭市濠江區河浦街道辦事處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凱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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