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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區城市內澇治理系統化建設項目—梅溪河以東片區及區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級改造工程(金湖路以南片)施工更正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廣州市房實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汕頭市金平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委托,于2022年3月4日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汕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欄發布金平區城市內澇治理系統化建設項目—梅溪河以東片區及區管道路排水通道升級改造工程(金湖路以南片)施工招標公告,現就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有關內容作如下更正:
1.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第3.2.4“(二)其他要求”中“合同價=中標價=投標總報價=投標報價+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暫估價。”更改為“合同價(暫定)=中標價=投標報價”。
2.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中第12.4.1“付款周期”更改為:“(1)工程開工后承包人每月月底將本月份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度款報發包人(按財政部門審核預算書及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合中標下浮率進行計算),發包人于次月10日前審查并支付審定工程量進度款的85%給承包人。(2)已支付進度款達到暫定合同價(不含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和暫估價)的85%時,進度款停止支付。(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移交使用單位完成后15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價的90%。(4)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完成且通過財政部門結算審核定案后15天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結算定案價款的97%。(5)結算定案價款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
其他內容不變。
特此公告。
招標人:汕頭市金平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房實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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